山东提交心理咨询师(二级)答辩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7
阅读量:115
关于提交心理咨询师(二级)答辩论文的通知
各市鉴定中心、省直有关培训机构及考生:
2018年上半年心理咨询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理论和技能成绩已出,现将论文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81号)文件要求,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答辩。
二、论文提交
请于6月28日前按照报名途径将论文提交至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论文格式、封装要求等请见本网站资料下载一栏新职业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和论文撰写要求。
三、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网站。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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